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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万邪圣尊》秦九歌牛万山大结局在线阅读 连载中

万邪圣尊

分类:现代言情 作者:十年慰风尘 主角:秦九歌牛万山

万邪圣尊

《万邪圣尊》小说介绍

小说主人公是秦九歌牛万山的书名叫《万邪圣尊》,是作者十年慰风尘写的一本玄幻小说类型的小说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拿笤帚的不一定是清洁工,有可能是哈利波特。运气爆棚了遇见穿越也未必是主角,也可能只是世界上一名匆匆过客。当秦九歌再次穿越时,终于如同佛陀坐在菩提树下升华——他顿悟了。算了,不是主角就不是主角,豁达的秦九歌并不计较。但是为什么,他越看与自己有嫌隙的二师弟,偏偏就是主角设定?不行,得在二师弟实现华丽的逆转前,和他修复已经破裂的师兄弟关系。秦九歌暗自决定,得在故事的开头做些什么........

《万邪圣尊》第20章 含笑九泉免费试读

秦九歌看得眼睛通红,貌似自己现在能拿的出手的,三品武学惊鸿步,勉强入了个小成而已。

比起宋乐和黑袍人,秦九歌无时无刻不感受到他们对自己的深深恶意。

那种鄙视无需言语,只消四个大鼻孔俯视自己。

血色尘灰散尽,其中显现一具白森森的骸骨,经过千年时光消磨,浑身肌肉已经腐烂,倒是骨头保留完整。

“死人?”准备用剑试探,秦九歌刚刚走出两步,埋在血块尸泥里的骷髅,径直从其中挣扎站起。

骇人的骷髅头上,毛发具无,只有两盏来自幽冥的鬼火,从深深凹陷的眼眶中冒出。

骷髅没有表情,呆呆看着三人,特别是要承认它有选举权和罢免权的秦九歌。

见到真的有鬼,秦九歌的表现很干脆。他气沉丹田,双步扎开,怒目圆睁:“妈呀!”

声音远播万里,震慑四方,百鬼彷徨。

骷髅头里的冥火闪了闪,咔咔几声,五根纤细的白骨手指径直抓取心脏,堪比天山派的幽冥鬼爪。

男人喜欢纤细点苗条点的,甚至有人宣传骨感美。

不过当人美到极致,就没有肉了,美感只剩下骨头,所谓色即是空。

铛!一声坚硬的金属撞击声,宋乐挥起拳头砸落下去,及时拦截骷髅的幽冥鬼爪。

半条骸骨手臂被炸成齑粉,不晓得谁的骨灰飞散天地,基本上撒盐如可拟。

宋乐心中骇然,骷髅看似一具腐烂的骸骨,但它的真实实力,甚至连他都有些棘手。

元神早已遁入轮回,骷髅没有灵智,它只是凭借死前执念,固执的存留在这里,继续守卫每一寸土地。黑袍人挥出剑气,夹杂灵光将骷髅弹飞。

落在几米开外的骷髅并没有散架,在下一刻执拗的站起来,它的使命,是杀光这着闯入者为止。

“不好,我们快点离开。”见到骷髅头紧追不舍,三人均自发挥出最大实力,开始向远处逃退。

“死!”

干涩沙哑的声音,从骷髅中艰难响起,像是干旱千年的细沙淌过滚烫的红铁。

骷髅生前,定然也是一名入流的高手,哪怕他现在连罡阳境修为都不是。

以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形态存在,可他留下的执念,足以令任何人动容。

“我们可能闯入了远古战场,必需找到阵法核心离开,不然凶多吉少。”

宋乐放弃调息伤势的打算,远古战场,那是多么凶戾又古老的代名词,几乎被现代人遗弃在记忆里。

唯有天启门拥有极其深厚的万年传承,管中窥豹,宋乐才知道一点。

“身为天启门弟子,有传送回宗门的传送符吧?”黑袍人跑在最后,长剑左右舞动,地面掀起层层土壳,劈头盖脸的埋葬追来的魑魅魍魉。

宋乐绝望的摇摇头,“传送符没有反应。如果我所料不错,这里肯定是远古战场,而且是远古战场比较集中的大规模歼灭地。在这里埋葬了无数高手,甚至不乏万法境老怪。”

万法境!

仅仅是说出这三个字,便需要莫大勇气。

当今崇灵大陆,修真者的质量和数量,源源不及远古的修真鼎盛年代。

哪怕凝丹境高手,闯荡崇灵大陆千万里便绰绰有余,何惶万法境?

秦九歌暗自吐舌,什么远古战场,连掌握法则的万法境都陨落在其中。

莫非,有人吃饭没有给钱?或者有人欠债不还?

嗯,真相多半如此,数额不低于千万灵石,不然不可能连屎都打出来。

“不用跑了。”宋乐停住脚步,转过身张开怀抱。

“不跑?你以为还有白骨精,等着吃你的唐僧肉?”前有宋乐挡道,后有骷髅追尾,秦九歌气得像发疯的公牛,不停用脚划拉土地。

“天下都是囚笼,逃出去,不过是更大的监狱。既然如此,逃又有什么用?逃得了此处的桎梏,又能逃得了外面的枷锁吗?”

宋乐顿悟了,不跑了,还是站在这里当个安静的美男子。

毫不客气推开宋乐,秦九歌瞪大眼睛,见前方百米开外,山坡上冒出白皑皑的一大片。

数以万记的骷髅,浑身**,画面很黄很暴力,正在山坡上冲下来,并高呼:乡亲们,打鬼子啊!

双手合十,秦九歌“悟”道:“宋兄说得是,外面不过是更大的囚笼。”

眼睛很真诚的看着宋乐:“宋兄,既然要死了,把你的储物戒指给我,让我临死前当个有钱人怎么样?”

“哈哈。”宋乐取下手指上精致的古朴戒指,“钱财乃是身外物,秦兄不必斤斤计较。”

说完,果断收起储物戒指,断了秦九歌想要风光大葬的美梦。

或许对之前独自逃命心有愧疚,黑袍人走在最后面,连连斩杀了三具骷髅,方才提着剑,呼吸略有紊乱的跑过来。

“为什么不跑?”黑袍人质问,老子拼了命给你们断后,我容易吗我。

“这里是囚笼,外面是监牢。我方是桎梏,彼岸是枷锁。无路可逃,何必走呢?”秦九歌双手合十,样子犹如庄周梦蝶,很欠抽的带着丝皇帝不急太监急的笑容。

黑袍人不负众望,仰天大笑后,一脚将秦九歌踹倒在地。

或许觉得不解气,黑袍人又往上补了两脚,气得扭曲的脸才扳正。

秦九歌说的话的确很混账,简直可以编入混账语录。

刚才宋乐也是这般说的,秦九歌没有脱下鞋子抽他的脸,说明,他是个老实人?

黑云压城城欲摧,血光狰狞万鬼出。

无数骷髅在远处形成洁白的汪洋,吞噬日月,气吞山河,森森死气凝聚成黑龙,将空气里仅存的微薄灵气彻底绞杀。

早已失去生命的骷髅从地下爬出,在混沌的天地间组成无坚不摧的大军,那种气势,即便时隔千年,依然令山色沮丧。

骷髅生前,必然不是乌合之众,不可能说你吃饭不给钱,然后演变成帮会大战才死了这么多人。

无坚不摧的军阵严密肃杀了空气,仅仅是残余的气势,浩清境高手都不敢小觑。

那些是真正的军人,训练有素,战斗超群。

远古战场,上古时期经历了一场世纪之战,威力甚至能毁灭造化,不是区区几个人可以阻拦。

“疼死我也,我不想死。”秦九歌从地上爬起来,悻悻摸了摸自己的脸,还好没破相。

“快走!”离白骨大军冲过来,还需一些时间,哪怕它们生前是俯视众生的神,现在也只是腐烂不堪的秽物,速度不可能太快。

“罡阳境或许能斩杀一二,不过此地天地灵气骤灭,陷入里面半个时辰就会被耗死。”蚂蚁多了咬死大象,黑袍人懂这个道理。

“你说怎么办。”能活着,宋乐自然不想死,特别是人活着,钱没花了。

至于秦九歌,他没钱没势力,现在殒命此地又有两个倒霉鬼陪葬,已经乖乖认命。

“趁着白骨大军尚没有包围我们,我们燃烧精血,应该能甩开追杀。”黑袍人暗自酝酿灵气抵达巅峰,气势甚至超过宋乐。

燃烧精血,就是燃烧生命,不是生死决战,谁都不会冒这个险。

等到白骨大军围拢过来,浩清境高手都得陨落,含恨其中。

和小命比较,燃烧精血,似乎不是难事。

黑袍人不敢冲动,稍踏入雷池半步,将尸骨无存。

“我在前面打头阵,你负责断尾。我看即便这里是远古战场,千年的时间也有无数骸骨化为虚无,能靠着执念游离的傀儡并不多。”

黑袍人需要与宋乐携手,才有活命的机会。

至于还处在懵懂无知的秦九歌,爹死娘嫁人,各人顾各人吧。

宋乐眼中挣扎无比,几次想要招呼秦九歌一起,但内心深处出现一股力量,生生将话憋在喉咙里。

“快速决断,他就是个拖油瓶,带着他,我们必死。”黑袍人对秦九歌同样没有好感,他没有出手击杀对方已经万家生佛。

至于牺牲自己去救他的命,不好意思,两人的关系还没有那么水乳.交融。

在那种环境,就连宋乐都不敢妄言自己能活命,何况秦九歌还未步入罡阳境,陷进去不死才怪。

“快点,不然来不及了。”黑袍人的话犹如锥子,刺进宋乐的心底,令他心脏一疼。

咬紧牙关,将脑袋里混乱的杂念驱逐:“我们走。”

黑袍人点头,临了看了背对自己,只露出后脑勺的秦九歌。

把对方最后的模样记住,今日不能救他,来日给他画张音容犹在的遗像,相信秦九歌在地府里,应该能含笑九泉。

唰,黑袍人同宋乐前后搭队,两人轰爆提前冲过来的几只骷髅,浑身灵力达到巅峰,精血在体内热腾腾的飞快蒸发。

“走了?”秦九歌转过身,对于这个结果,他早就料到。

自己还没有步入罡阳境,纵然有些小本事,在大军压境的情况下,连浩清境高手都凶多吉少。

两人独自丢下自己逃命,倒是不奇怪。

捡起几乎被风沙埋在血泥里的储物戒指,秦九歌苦笑:“宋乐,还算你有良心,把储物戒指留下来,给小爷风光大葬。”

捡起地上残破的盔甲,秦九歌披在身上,上蹿下跳的吼道:“那两个小子往那里跑了,大伙快追啊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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