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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轩心语 第1章

我在古代搞发明凌轩心语全部章节目录 连载中

我在古代搞发明

分类:现代言情 作者:风起 主角:凌轩心语

我在古代搞发明

《我在古代搞发明》小说介绍

主角叫凌轩心语的小说叫《我在古代搞发明》,本小说的作者是风起所编写的古代小说类型的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:特种兵凌轩执行任务时不幸牺牲,却意外穿越到大炎王朝,刚穿越前身就欠下巨额赌债!为了活下去,凌轩搞发明,做美食,开公司,建军队......凌轩本来只想混日子,却混成大炎最逍遥快活的大公子,就连皇帝在他面前都是弟弟。...

《我在古代搞发明》 第1章免费试读

第1章

“爹爹,不要卖我!”

小女孩撕心裂肺的哭声响彻在北川县城一座破烂的屋子里。

“别过来,你们别过来…谁敢碰我女儿,我跟谁拼了!”

一位妇人紧紧抱着小女孩,紧握住柴刀的手不断颤抖,尽管她未施粉黛,脸上布满泪痕,但精致的五官及窈窕的身段,依旧彰显出倾国般的姿色。

看着眼前这一幕,凌轩傻在原地!

真他娘穿越了!

凌轩是现代一支特种部队中的军医,在执行任务中不幸牺牲。

本以为死亡就是一片虚无,但凌轩却做了一个很长的梦,他梦到自己穿越到大炎王朝。

此时此刻,凌轩发现,自己不是做梦!

这一世宿主也叫凌轩,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败家子。

“凌公子,你咋连个女人都搞不定,实在不行还是我上吧。”

屋外,一个大腹便便,长相猥琐的中年男贼眉鼠眼地笑道。

“王大嘴?”

凌轩愣了一下,他此刻已经消化完了原主的所有记忆。

此人是北川县出了名的地痞无赖,靠着赌博和高利贷发家致富。

凌父老来得子因此对凌轩极是宠溺,原主整日寻欢作乐,赌博喝酒逛窑子。

父母在时原主还有所收敛,去年父母去世后,原主彻底放飞自我,不到一年就败光凌家祖祖辈辈辛苦积攒下来的资产。

前几日原主在王大嘴家的赌坊输光了银子,还欠了三十两银子,原主已经沦落到住牛棚,实在拿不出一文钱了,便商量着把年仅四岁的女儿凌乐乐卖掉抵债。

“屁大点事都干不好。”

眼看凌轩磨磨蹭蹭,王大嘴也是没了耐心,走向角落中瑟瑟发抖的严心语和凌乐乐母女。

“别过来,别过来…”

严心语精致的俏脸吓得惨白如纸,娇躯止不住地颤抖。

看着王大嘴那张猥琐的脸庞不断逼近,乐乐再次嚎啕大哭起来。

“别碰我女儿!”

就在王大嘴欲伸手一把夺过乐乐的时候,凌轩反手夺过柴刀,朝着王大嘴狠狠砍了下来!

尽管刚穿越来不久,但身体里带着的血脉,依旧让凌轩对乐乐产生了父爱。

“嘶!”

王大嘴急忙向后倒去,不禁倒吸一口凉气。

“凌轩,你,你他娘疯了吗!敢拿刀砍我?”

凌轩紧紧握住年幼的女儿,冷声道:“都给我滚出去,别碰我女儿。”

“哟,现在反悔了?那行,三十两银子还我。”

王大嘴冷笑道:“还不上银子,按大炎律,你们一家三口都得卖身做奴。”

凌轩沉默了,经过原主一年来持之以恒的努力败家,凌家就连粪便都给债主抢走拿去施肥,一文钱都掏不出来了。

“三日,给我三日,三日后,三十两银子,必一分不少。”

事已至此,凌轩只得先同意下来,“如若不然,你今天要是敢动我女儿一下,我宰了你!”

凌轩那锐利的目光,让王大嘴知道他可不是说笑的,王大嘴愣了一下,旋即冷哼道:“行啊,那我就给你三日。三日后要见不到银子,你这如花似玉的小娇妻也得卖去怡红院!”

说罢,王大嘴就带着狗腿子大摇大摆地走了。

心语抱着乐乐,眸子里充满憎恨。

“语儿…”

轻抚着娇妻的脸颊,看着她天鹅颈处的伤痕,想必原主平日里没少家暴。

凌轩叹了口气,以她倾国倾城般的姿色,放在现代能秒杀无数女星,这天杀的原主却不知道珍惜。

“别碰我!”

心语却一把甩开凌轩,美眸娇瞪道:“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,你先支开王大嘴,然后借钱继续去赌,三日后你还不上钱,便会把我也卖了!”

说罢,心语抱起乐乐转身就走:“我要回娘家!”

凌轩愣住,叹了口气,也不怪心语如此决绝,实在是前身不当人,这些年每次赌博输光钱就甜言蜜语,哄骗心语回娘家要钱。

这回更是要卖掉乐乐,实在是触及了心语的底线。

“跟着我,这几年实在是苦了你们母女了。你放心,这笔银子我一定会想办法,从今往后我不会再让你们娘俩受一点委屈了。”

凌轩目光中满是真诚。

“娘,不要离开爹爹。”

天真的乐乐却好像已经忘了,刚才爹爹要把她卖了的事情。

然而,凌轩一而再的胡作非为,耗尽了心语最后的一点耐心。

心语抱着乐乐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
“心语,乐乐…”

凌轩正要追,强烈的饥饿感让他忍不住捂着肚子蹲了下来。

已经好几天没有吃饭了,凌轩只觉再不吃点东西,自己今天就得活活饿死。

家里的米缸就连一粒老鼠屎都没有了,凌轩忍着饥饿出了门。

然而,在北川县,凌轩的名声是狗听了都摇头,昔日那些巴结自己的狐朋狗友,看到凌轩跑得一个比一个快。

凌轩又去找父亲的老友,结果一看到凌轩直接一盆水泼了出来,更有甚者放出恶狗追了凌轩三条街。

“奶奶的,这原主是得多人厌狗嫌啊!”

凌轩此时饿得是前胸贴后背,强烈的饥饿感让他双腿像是灌了铅一般,他扶着墙,迈力地朝最后一个目标——云家茶馆走去。

茶馆此时已是座无虚席,端茶倒水的店小二见凌轩来了,脸上的笑顿时消失:“我说凌公子,我家掌柜可不待见你,你丫从哪来的就回哪去吧!”

“给,给点吃食…”

凌轩差点没一头栽倒在地,但尽管如此,小二还是没给好脸色:“吃食?你他娘吃屎去吧!”

“酷暑来临,咱这有一首关于夏天的诗句,斗胆请诸位品鉴一番:烈日当空照,行人汗如雨。闲来无事干,不如吃茶去。”

茶馆中央坐着一位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。

“到底是云秀才,咱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,他这随口就是一首好诗。”

“诗是不错,只是咱没想到云秀才写诗的功夫还不忘劝大家来他家喝茶。”

众人纷纷献上恭维。

茶馆掌柜名为云阳,是凌父老年挚友。

虽出生于商贾世家,但云阳从小就喜欢读书,是人人夸赞的天才,十六岁时就中了秀才。

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云阳从此会一路青云直上时,他那个被家族当做接班人培养的哥哥去世了。

在古代,当官可比做生意有前途太多,但云家祖祖辈辈都是商人,云阳父母舍不得这份家业,便让云阳弃文从商。

云秀才到底是聪明人,将生意打点的有声有色,在城里也是有名的商人,但心中的那份读书梦仍旧没有死去,闲来无事就喜欢在茶馆和人吟诗作对。

“各位客官,凡是能作出一首关于夏天的诗句的,咱这都奖烧鸡一只,碧螺春一壶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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